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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0-12-16 浏览:41947
为贯彻落实2020年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9〕76号)精神,进一步优化高校学科布局,切实提升学科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省高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思路
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八大发展战略”需求,对接国家“双一流”战略,按照“高峰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两类,面向全省高校遴选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科。高水平学科建设实行竞争性动态管理。建立高水平学科建设监测指标体系,按年度对可列入建设计划遴选范围学科开展监测评价。对未列入建设计划的学科,监测评价结果超过建设计划内学科的,纳入建设计划,相应退出原建设计划内监测评价结果靠后的学科,建设数量原则上保持不变。
二、建设计划
(一)高峰学科建设计划。对标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和学科评估标准,从省属高校择优遴选10个左右基础力量雄厚、发展潜力大的优势学科,实施强化建设,打造学科高峰。同一学科领域立项建设数量不超过2个。
(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计划。适应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突出前沿引领,强化特色优势,从省属高校择优遴选40个左右优势特色学科,实施重点建设,构筑学科高原。同一学科领域立项建设数量不超过4个(含高峰学科)。
将驻鲁部属高校学科纳入高水平学科建设计划,参照省属高校学科建设标准,确定建设学科,指标单列。鼓励各高校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自主确定2—3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积极培育建设学科增长点。校级重点建设学科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遴选方式
(一)遴选条件。
1.学科基础情况。主要包括学科发展水平、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学位点建设等。
2.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国家级人才、省级人才、骨干人才、博士人才等。
3.高水平成果产出情况。主要包括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等。
4.承担高水平科研项目情况。主要包括国家级科研项目经费、省部级科研项目经费、重点教学科研项目等。
5.人才培养情况。主要包括在校生质量、学位论文质量等。
6.加分项。主要包括学科与重点产业发展对接紧密度、学科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和拥有 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等。
具体内容另行公布。
(二)遴选程序。由学校按照申报条件自主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遴选条件评价结果,结合国家、省重大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分类确定高水平学科建设名单。
四、申报条件
(一)高峰学科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科,可列入建设计划遴选范围。
1.2016年以来,列入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范围,或在全国学科评估中进入前30%;
2.拥有2个及以上由院士、“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含青年长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水平专家(以下简称国家高层次人才)领衔,梯队合理的人才团队;
3.近5年以第一单位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或国家教学成果奖,或获得至少一项国家科技奖励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及以上;
4.2016年以来,以第一单位承担在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重大仪器研制计划等重要项目,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以下简称国家重点科研项目)。
(二)优势特色学科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科,可列入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遴选范围。
1.2016年以来,列入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范围,或在全国学科评估中进入前30%—40%;
2.有国家高层次人才或全职泰山学者专家(人文社科学科)领衔的人才团队;
3.2016年以来,以第一单位获得省部级科技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拥有多项实现转化应用并取得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的自然科学学科;或获得省级社科学科优秀成果一等奖或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等标志性学术成果的人文社科学科;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的学科;
4.2016年以来,以第一单位承担在研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省部级重大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具体负责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学科、监督工作进展和实施绩效考核等工作。各建设学科所在高校落实主体责任,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学科带头人为直接责任人。按要求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分学科编制建设方案,签订建设任务书。
(二)加大经费保障。建设期内,对省属高校建设学科,按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分别给予一定额度经费支持,分年度拨付;对驻鲁部属高校建设学科,由学校在省部共建支持经费中统筹安排。未列入建设计划,新增列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行列或全国学科评估A等级的,对省属高校学科,按建设经费同等标准予以奖补;对驻鲁部属高校学科,按一定额度经费予以奖补。各相关高校应积极拓宽资金渠道,汇聚社会资源,实现多元投入、合力共建。
(三)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学科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制度,按年度实施监测评价。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或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评价服务等方式,以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按建设目标实施中期考核和期满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强化绩效问责,对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减拨或停止其支持经费,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责令整改;对期满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减少年度“绩效拨款”经费。
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6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0〕79号);经省政府同意,6月19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实施方案》(鲁教高发〔2020〕1号),这是我省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双一流”建设的重要举措。现对两个文件(以下统一简称为《“双高”建设方案》)的出台情况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形成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山东高等教育实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与先进省份相比,我省高等教育大而不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仍很突出,距离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去年,我省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作出了“着力推进一流建设”的部署安排。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多次对推进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批示指示,就深化我省高等教育改革提出明确要求。2020年4月,在省委召开的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作出了“全力建设‘双高’、冲刺‘双一流’”的部署安排。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教育厅成立工作组,积极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启动《“双高”建设方案》研究制定工作。期间,先后书面征求了教育部有关司局、省高等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以及高校党委书记、校长的意见和建议。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讨论,提出明确要求。经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会签,于2020年5月15日提交省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省委主要领导审定后,形成了印发稿。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
高水平大学建设着眼于在内部体制改革上率先突破,在内涵式发展上作出示范,在关键领域上取得重大进展,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带动全省高校办学质量全面提升。实施方案共分为四大部分,明确了总体思路、建设计划、遴选方式和建设措施等。主要有以下6方面特点:
1.实施分类建设。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八大发展战略”,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按照“筑高峰”、“冲一流”、“强特色”三种类型,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
一是“筑高峰”建设计划。支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3所驻鲁部属高校,对标国际领先高校,强化“双一流”建设,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在若干学科领域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引领带动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是“冲一流”建设计划。遴选支持5所左右优势突出的省属高校,对标国内一流,做强优势,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或综合实力进入国内同类型高校前列,建成服务我省“八大发展战略”的标杆大学。
三是“强特色”建设计划。遴选支持10所左右优势明显、产业发展急需的省属高校,强化特色优势,更好服务“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夯实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支撑基础。
2.创新遴选方式。“筑高峰”计划中,明确提出支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3所部属高校。“冲一流”和“强特色”计划,面向省属博士、硕士授权高校,根据遴选条件评价结果,结合国家、省重大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及学校办学特色,分类确定“冲一流”和“强特色”建设高校名单。
3.突出办学质量。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设置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研水平、经费保障四方面遴选条件,同时设置加分项。引导高校不但要重视科研水平,更要重视人才培养质量;不但要重视办学能力,更要重视办学成效和经济社会贡献度;不但要重视综合实力,更要重视优势特色。
4.配套支持政策。对列入建设计划的高校,省财政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在省级学科建设项目和非竞争性省级重大科研计划、平台建设等方面优先布局;对引才用才成效显著的高校,给予省级人才工程配额;下放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二级岗位评审权,由学校按规定条件自主聘任等。
5.强化对标考核。列入建设计划的高校,要选择一所国际或国内同类型领先高校,从办学理念、学科专业、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治理体系、质量文化等各个方面全面对标,拟定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签订建设任务书。以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对建设高校实施中期和期末考核,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年度考核、后续经费支持、绩效拨款等挂钩。
6.实行动态管理。高水平大学建设实行竞争性动态管理。建立高水平大学建设监测指标体系,按年度开展监测评价。对未列入建设计划的高校,监测评价结果超过建设计划内高校的,纳入建设计划,相应退出原建设计划内监测评价结果靠后的高校,建设数量原则上保持不变。实行动态管理,优上劣下。
(二)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高水平学科建设着眼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八大发展战略”,重点打造一批优势特色学科,前瞻布局一批新兴交叉学科,引领带动一批人才培养质量高、科研服务能力强的学科群。实施方案共分为五大部分,明确了建设思路、建设计划、遴选方式、申报条件、保障措施等。主要有以下7方面特点:
1.实施分类建设。对接国家“双一流”战略,按高峰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两类,面向全省高校遴选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科。
一是高峰学科建设计划。对标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和学科评估标准,从省属高校择优遴选10个左右基础力量雄厚、发展潜力大的优势学科,实施强化建设,打造学科高峰。同一学科领域立项建设数量不超过2个。
二是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计划。适应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突出前沿引领,强化特色优势,从省属高校择优遴选40个左右学科,实施重点建设,构筑学科高原。同一学科领域立项建设数量不超过4个(含高峰学科)。
2.优化建设方式。一是参照省属高校学科建设标准,单独确定驻鲁部属高校建设学科,不占用省属高校建设计划,确保全省高校的高水平学科全部纳入建设范围,整体提升我省高校学科建设质量。二是鼓励各高校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自主确定2—3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积极培育建设学科增长点。
3.突出建设质量。根据学科发展核心要素,从学科基础、人才队伍建设、高水平成果产出、承担高水平科研项目、人才培养等5个方面,合理设置遴选指标和加分项,坚决破除“五唯”,倡导教学科研并重,注重高水平代表性成果,强化人才培养质量。引导学科发展方向与重点产业发展紧密对接,学科建设成效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契合。
4.实施开放竞争。方案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具备申报资格:列入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范围,或在全国学科评估中成绩优良;拥有一定数量的国家、省人才或人才团队;获高水平国家、省教学成果奖或科技、社科奖;承担国家、省重大、重点研发项目等。高水平学科建设面向所有高校开放,不以博士、硕士学位点作为申报前提,鼓励更多虽暂不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但优势特色明显的高校积极参与高水平学科建设。
5.强化激励保障。高水平学科建设期内,省属高校学科按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由省财政分别予以相应经费支持;部属高校学科在省部共建支持经费中统筹安排。对未列入本轮建设计划,但今后入选国家一流学科或全国学科评估获A等级的,省属高校学科按建设经费同等标准予以奖补,部属高校学科按一定额度经费予以奖补。
6.加强考核评价。列入建设范围的高水平学科,要编制建设方案,确定建设目标,签订建设任务书。以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对建设学科实施中期考核和期满评价。强化绩效问责,对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减拨或停拨建设经费,责令限期整改;对期满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减少年度“绩效拨款”经费。
7.实行动态管理。高水平学科建设实行竞争性动态管理。建立高水平学科建设监测指标体系,按年度开展监测评价。对未列入建设计划的学科,监测评价结果超过建设计划内学科的,纳入建设计划,相应退出原建设计划内监测评价结果靠后的学科,建设数量原则上保持不变。坚持优上劣下,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学科建设新机制。
邓云峰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政策解读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十三五”时期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情况。
“十三五”以来,山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革的关键一招激活力增动力,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基本完成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全省教育面貌发生格局性变化。
基础教育稳居全国第一阵营,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从2015年的81.97%提高到2019年的90.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7个百分点,普惠率达到8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8.99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从2015年的97%提高到2019年的97.7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94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从2015年的97.36%提高到2019年的97.6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8.15个百分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走在全国前列,首个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高地在我省落地实施、取得重大突破,达到了“起步成势”“一年成式”的目标。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积厚成势,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15年的48.06%提高到56.75%,比全国水平高5.15个百分点,进入普及化阶段。
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立德树人机制不断完善
持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提升大中小学党建工作质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擦亮马克思主义最鲜亮的底色,使教育领域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狠抓全国全省思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认真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实施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改革,推进思政课改革“六大行动”,在全国率先分类编制高校学科专业、中小学学科德育方案,立项建设网络文化室、心理健康示范中心、资助育人“助翔行动”等重点项目,推动形成“三全”育人格局。
突出山东特色,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在全国率先开设大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程,组织编写沂蒙精神教材和海洋文化读本,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沂蒙精神弘扬和海洋文化教育工程,引导学生坚定文化自信、传承红色基因、提升人文素养。
二、多元评价、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
作为国家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积极探索更加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考招生模式,构建了具有山东特色的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分类考试制度体系,实现了新高考的平稳落地。社会对高考综合改革正面评价达94.1%,教育部予以充分肯定。
新的夏季高考制度取消了文理分科,提供20种考试科目“套餐”,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模式,建立了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机制,有效引导了高中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选课走班制度,对高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今年夏季高考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本科计划完成率达到99.99%。
深化了春季高考考试制度改革,完善技能考核办法,健全“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春季高考招生模式,为中职学生对口深造提供了更多机会,职业教育吸引力大幅提升。2020年,山东中职教育招生录取44.1万人,其中有2.5万人达到普高录取线,中职招生同比增长12.78%;高职教育录取36.8万人,其中有2.44万人达到本科录取分数线,“职校只能招收低分生 ”的难题得到有效破解。
三、普及普惠、平等全纳,基础教育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
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从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入手,着力补齐基础教育的短板。
扩大资源供给,让幼儿入园不再“难”。颁布《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整治完成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2056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5923所,新增学位244.8万个,为适龄儿童提供了更多入园机会。
“大班额瘦身”,让城镇中小学不再“挤”。优化城镇中小学规划布局,新建改扩建中小学4064所,新增学位354万个,66人以上超大班额全部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由2015年的23.49%降至1%以下,所有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
兜住公平底线,让弱势群体不再“弱”。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劝返复学,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15年教育全免费,贫困村留守儿童关爱室全覆盖,建设博爱学校7所,具备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45%,保障“弱有所教、弱有所助”。
开展托管服务,让家长课后不再“等”。全面推行小学生课后服务,覆盖率达到94.63%,惠及小学生365万名,有效解决了群众关注的“放学早、无人看”难题。
四、分类管理、分类建设,高等学校特色发展初见成效
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整合组建新的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积极筹建康复大学,成立尼山世界儒学中心,3所职业院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省部(局)共建13所高校,省市共建9所高校,5428家企业参与高校办学。
突出“扶优、扶强、扶特”,深化高校分类考核与分类管理改革,实施省属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和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改革,引导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
启动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双高”建设,支持3所驻鲁部属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分类支持省属高校建设15所左右的高水平大学、50个左右高水平学科,筑高峰、冲一流、强特色,着力破解山东高校“山多峰少”困境。
不断扩大“朋友圈”, 全球100个国家或地区与我省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3259对,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6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79个, 8所高校开展境外办学,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逐步扩大。
高校整体办学水平明显提升,先后获批国家一流专业点213个、一流本科课程204门,数量均居全国前列,涌现出一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的重大科研成果,其中山东理工大学毕玉遂团队“无氯氟聚氨酯新型化学发泡剂”专利技术卖出5.2亿价格,创造了全国单项专利许可的新纪录。
五、提质培优、增值赋能,职业教育“山东模式”初步定型
借部省共建国家职教创新发展高地建设东风,激活山东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一池春水”,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让学生成才有渠道。搭建“职教高考”、五年一贯制和专升本等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职业教育吸引力大幅提升。
让教育教学有标准。对接行业技术规范,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各学段标准,开发322个专业教学标准和147个中职、高职与应用型本科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实现产业链与教育链的有机融合。
让企业参与有动力。制定全国首个混合所有制办学文件,立项40个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拉动社会投入近百亿元。认定首批142家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职业院校与知名大企业建立校企命运共同体,把工厂建到校园里、课堂搬到车间去、专业长在产业上。近年来,山东省现代制造、养老服务、轨道交通等八个快速发展行业,70%以上的一线新增从业人员毕业于职业院校。
六、固本培元、强师惠师,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走向深入
坚持把教师作为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山东模式‘10条经验’”,被教育部在全国宣传推广。
师德素养更高。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位,大力加强师德教育,持续开展师德失范专项治理,积极倡树师德典型,全体教师在抗击疫情中展现了齐鲁师德风范,涌现出以伦学冬为代表的一批“齐鲁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
队伍结构更优。目前,全省共有教职工150.1万人,较2015年增加20.3万人。在126.9万专任教师中,幼儿园专科以上学历教师占80.9%,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教师占比均超过90%,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61.5%。近3年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教师4.3万人,首届毕业的2947名省属公费师范生全部充实到乡村学校,城乡师资配置进一步均衡。
改革激励更强。中小学(幼儿园)正、副高级岗位分别增设3万、1.4万个,高校正、副高级岗位分别增设0.96万、0.67万个,1.2万名中小学校长按职级发放薪酬,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逐年提高,教师潜心育人的热情更加高涨。
待遇保障更好。足额保障教师工资,班主任津贴提高至每月300元至1000元。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建成4万套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积极推行教师乘坐公交、地铁、游览景区等惠师举措,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制定实施教育“十四五”规划,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评价改革引领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努力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在全面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强国新征程中展现山东教育担当、作出山东教育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谢谢大家!
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0-12-16 浏览:41947
为贯彻落实2020年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9〕76号)精神,进一步优化高校学科布局,切实提升学科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省高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思路
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八大发展战略”需求,对接国家“双一流”战略,按照“高峰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两类,面向全省高校遴选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科。高水平学科建设实行竞争性动态管理。建立高水平学科建设监测指标体系,按年度对可列入建设计划遴选范围学科开展监测评价。对未列入建设计划的学科,监测评价结果超过建设计划内学科的,纳入建设计划,相应退出原建设计划内监测评价结果靠后的学科,建设数量原则上保持不变。
二、建设计划
(一)高峰学科建设计划。对标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和学科评估标准,从省属高校择优遴选10个左右基础力量雄厚、发展潜力大的优势学科,实施强化建设,打造学科高峰。同一学科领域立项建设数量不超过2个。
(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计划。适应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突出前沿引领,强化特色优势,从省属高校择优遴选40个左右优势特色学科,实施重点建设,构筑学科高原。同一学科领域立项建设数量不超过4个(含高峰学科)。
将驻鲁部属高校学科纳入高水平学科建设计划,参照省属高校学科建设标准,确定建设学科,指标单列。鼓励各高校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自主确定2—3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积极培育建设学科增长点。校级重点建设学科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遴选方式
(一)遴选条件。
1.学科基础情况。主要包括学科发展水平、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学位点建设等。
2.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国家级人才、省级人才、骨干人才、博士人才等。
3.高水平成果产出情况。主要包括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等。
4.承担高水平科研项目情况。主要包括国家级科研项目经费、省部级科研项目经费、重点教学科研项目等。
5.人才培养情况。主要包括在校生质量、学位论文质量等。
6.加分项。主要包括学科与重点产业发展对接紧密度、学科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和拥有 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等。
具体内容另行公布。
(二)遴选程序。由学校按照申报条件自主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遴选条件评价结果,结合国家、省重大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分类确定高水平学科建设名单。
四、申报条件
(一)高峰学科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科,可列入建设计划遴选范围。
1.2016年以来,列入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范围,或在全国学科评估中进入前30%;
2.拥有2个及以上由院士、“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含青年长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水平专家(以下简称国家高层次人才)领衔,梯队合理的人才团队;
3.近5年以第一单位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或国家教学成果奖,或获得至少一项国家科技奖励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及以上;
4.2016年以来,以第一单位承担在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重大仪器研制计划等重要项目,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以下简称国家重点科研项目)。
(二)优势特色学科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科,可列入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遴选范围。
1.2016年以来,列入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范围,或在全国学科评估中进入前30%—40%;
2.有国家高层次人才或全职泰山学者专家(人文社科学科)领衔的人才团队;
3.2016年以来,以第一单位获得省部级科技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拥有多项实现转化应用并取得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的自然科学学科;或获得省级社科学科优秀成果一等奖或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等标志性学术成果的人文社科学科;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的学科;
4.2016年以来,以第一单位承担在研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省部级重大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具体负责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学科、监督工作进展和实施绩效考核等工作。各建设学科所在高校落实主体责任,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学科带头人为直接责任人。按要求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分学科编制建设方案,签订建设任务书。
(二)加大经费保障。建设期内,对省属高校建设学科,按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分别给予一定额度经费支持,分年度拨付;对驻鲁部属高校建设学科,由学校在省部共建支持经费中统筹安排。未列入建设计划,新增列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行列或全国学科评估A等级的,对省属高校学科,按建设经费同等标准予以奖补;对驻鲁部属高校学科,按一定额度经费予以奖补。各相关高校应积极拓宽资金渠道,汇聚社会资源,实现多元投入、合力共建。
(三)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学科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制度,按年度实施监测评价。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或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评价服务等方式,以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按建设目标实施中期考核和期满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强化绩效问责,对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减拨或停止其支持经费,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责令整改;对期满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减少年度“绩效拨款”经费。
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6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0〕79号);经省政府同意,6月19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实施方案》(鲁教高发〔2020〕1号),这是我省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双一流”建设的重要举措。现对两个文件(以下统一简称为《“双高”建设方案》)的出台情况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形成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山东高等教育实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与先进省份相比,我省高等教育大而不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仍很突出,距离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去年,我省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作出了“着力推进一流建设”的部署安排。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多次对推进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批示指示,就深化我省高等教育改革提出明确要求。2020年4月,在省委召开的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作出了“全力建设‘双高’、冲刺‘双一流’”的部署安排。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教育厅成立工作组,积极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启动《“双高”建设方案》研究制定工作。期间,先后书面征求了教育部有关司局、省高等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以及高校党委书记、校长的意见和建议。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讨论,提出明确要求。经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会签,于2020年5月15日提交省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省委主要领导审定后,形成了印发稿。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
高水平大学建设着眼于在内部体制改革上率先突破,在内涵式发展上作出示范,在关键领域上取得重大进展,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带动全省高校办学质量全面提升。实施方案共分为四大部分,明确了总体思路、建设计划、遴选方式和建设措施等。主要有以下6方面特点:
1.实施分类建设。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八大发展战略”,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按照“筑高峰”、“冲一流”、“强特色”三种类型,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
一是“筑高峰”建设计划。支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3所驻鲁部属高校,对标国际领先高校,强化“双一流”建设,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在若干学科领域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引领带动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是“冲一流”建设计划。遴选支持5所左右优势突出的省属高校,对标国内一流,做强优势,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或综合实力进入国内同类型高校前列,建成服务我省“八大发展战略”的标杆大学。
三是“强特色”建设计划。遴选支持10所左右优势明显、产业发展急需的省属高校,强化特色优势,更好服务“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夯实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支撑基础。
2.创新遴选方式。“筑高峰”计划中,明确提出支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3所部属高校。“冲一流”和“强特色”计划,面向省属博士、硕士授权高校,根据遴选条件评价结果,结合国家、省重大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及学校办学特色,分类确定“冲一流”和“强特色”建设高校名单。
3.突出办学质量。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设置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研水平、经费保障四方面遴选条件,同时设置加分项。引导高校不但要重视科研水平,更要重视人才培养质量;不但要重视办学能力,更要重视办学成效和经济社会贡献度;不但要重视综合实力,更要重视优势特色。
4.配套支持政策。对列入建设计划的高校,省财政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在省级学科建设项目和非竞争性省级重大科研计划、平台建设等方面优先布局;对引才用才成效显著的高校,给予省级人才工程配额;下放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二级岗位评审权,由学校按规定条件自主聘任等。
5.强化对标考核。列入建设计划的高校,要选择一所国际或国内同类型领先高校,从办学理念、学科专业、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治理体系、质量文化等各个方面全面对标,拟定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签订建设任务书。以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对建设高校实施中期和期末考核,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年度考核、后续经费支持、绩效拨款等挂钩。
6.实行动态管理。高水平大学建设实行竞争性动态管理。建立高水平大学建设监测指标体系,按年度开展监测评价。对未列入建设计划的高校,监测评价结果超过建设计划内高校的,纳入建设计划,相应退出原建设计划内监测评价结果靠后的高校,建设数量原则上保持不变。实行动态管理,优上劣下。
(二)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高水平学科建设着眼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八大发展战略”,重点打造一批优势特色学科,前瞻布局一批新兴交叉学科,引领带动一批人才培养质量高、科研服务能力强的学科群。实施方案共分为五大部分,明确了建设思路、建设计划、遴选方式、申报条件、保障措施等。主要有以下7方面特点:
1.实施分类建设。对接国家“双一流”战略,按高峰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两类,面向全省高校遴选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科。
一是高峰学科建设计划。对标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和学科评估标准,从省属高校择优遴选10个左右基础力量雄厚、发展潜力大的优势学科,实施强化建设,打造学科高峰。同一学科领域立项建设数量不超过2个。
二是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计划。适应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突出前沿引领,强化特色优势,从省属高校择优遴选40个左右学科,实施重点建设,构筑学科高原。同一学科领域立项建设数量不超过4个(含高峰学科)。
2.优化建设方式。一是参照省属高校学科建设标准,单独确定驻鲁部属高校建设学科,不占用省属高校建设计划,确保全省高校的高水平学科全部纳入建设范围,整体提升我省高校学科建设质量。二是鼓励各高校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自主确定2—3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积极培育建设学科增长点。
3.突出建设质量。根据学科发展核心要素,从学科基础、人才队伍建设、高水平成果产出、承担高水平科研项目、人才培养等5个方面,合理设置遴选指标和加分项,坚决破除“五唯”,倡导教学科研并重,注重高水平代表性成果,强化人才培养质量。引导学科发展方向与重点产业发展紧密对接,学科建设成效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契合。
4.实施开放竞争。方案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具备申报资格:列入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范围,或在全国学科评估中成绩优良;拥有一定数量的国家、省人才或人才团队;获高水平国家、省教学成果奖或科技、社科奖;承担国家、省重大、重点研发项目等。高水平学科建设面向所有高校开放,不以博士、硕士学位点作为申报前提,鼓励更多虽暂不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但优势特色明显的高校积极参与高水平学科建设。
5.强化激励保障。高水平学科建设期内,省属高校学科按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由省财政分别予以相应经费支持;部属高校学科在省部共建支持经费中统筹安排。对未列入本轮建设计划,但今后入选国家一流学科或全国学科评估获A等级的,省属高校学科按建设经费同等标准予以奖补,部属高校学科按一定额度经费予以奖补。
6.加强考核评价。列入建设范围的高水平学科,要编制建设方案,确定建设目标,签订建设任务书。以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对建设学科实施中期考核和期满评价。强化绩效问责,对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减拨或停拨建设经费,责令限期整改;对期满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减少年度“绩效拨款”经费。
7.实行动态管理。高水平学科建设实行竞争性动态管理。建立高水平学科建设监测指标体系,按年度开展监测评价。对未列入建设计划的学科,监测评价结果超过建设计划内学科的,纳入建设计划,相应退出原建设计划内监测评价结果靠后的学科,建设数量原则上保持不变。坚持优上劣下,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学科建设新机制。
邓云峰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政策解读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十三五”时期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情况。
“十三五”以来,山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革的关键一招激活力增动力,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基本完成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全省教育面貌发生格局性变化。
基础教育稳居全国第一阵营,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从2015年的81.97%提高到2019年的90.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7个百分点,普惠率达到8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8.99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从2015年的97%提高到2019年的97.7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94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从2015年的97.36%提高到2019年的97.6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8.15个百分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走在全国前列,首个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高地在我省落地实施、取得重大突破,达到了“起步成势”“一年成式”的目标。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积厚成势,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15年的48.06%提高到56.75%,比全国水平高5.15个百分点,进入普及化阶段。
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立德树人机制不断完善
持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提升大中小学党建工作质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擦亮马克思主义最鲜亮的底色,使教育领域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狠抓全国全省思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认真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实施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改革,推进思政课改革“六大行动”,在全国率先分类编制高校学科专业、中小学学科德育方案,立项建设网络文化室、心理健康示范中心、资助育人“助翔行动”等重点项目,推动形成“三全”育人格局。
突出山东特色,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在全国率先开设大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程,组织编写沂蒙精神教材和海洋文化读本,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沂蒙精神弘扬和海洋文化教育工程,引导学生坚定文化自信、传承红色基因、提升人文素养。
二、多元评价、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
作为国家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积极探索更加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考招生模式,构建了具有山东特色的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分类考试制度体系,实现了新高考的平稳落地。社会对高考综合改革正面评价达94.1%,教育部予以充分肯定。
新的夏季高考制度取消了文理分科,提供20种考试科目“套餐”,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模式,建立了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机制,有效引导了高中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选课走班制度,对高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今年夏季高考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本科计划完成率达到99.99%。
深化了春季高考考试制度改革,完善技能考核办法,健全“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春季高考招生模式,为中职学生对口深造提供了更多机会,职业教育吸引力大幅提升。2020年,山东中职教育招生录取44.1万人,其中有2.5万人达到普高录取线,中职招生同比增长12.78%;高职教育录取36.8万人,其中有2.44万人达到本科录取分数线,“职校只能招收低分生 ”的难题得到有效破解。
三、普及普惠、平等全纳,基础教育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
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从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入手,着力补齐基础教育的短板。
扩大资源供给,让幼儿入园不再“难”。颁布《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整治完成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2056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5923所,新增学位244.8万个,为适龄儿童提供了更多入园机会。
“大班额瘦身”,让城镇中小学不再“挤”。优化城镇中小学规划布局,新建改扩建中小学4064所,新增学位354万个,66人以上超大班额全部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由2015年的23.49%降至1%以下,所有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
兜住公平底线,让弱势群体不再“弱”。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劝返复学,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15年教育全免费,贫困村留守儿童关爱室全覆盖,建设博爱学校7所,具备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45%,保障“弱有所教、弱有所助”。
开展托管服务,让家长课后不再“等”。全面推行小学生课后服务,覆盖率达到94.63%,惠及小学生365万名,有效解决了群众关注的“放学早、无人看”难题。
四、分类管理、分类建设,高等学校特色发展初见成效
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整合组建新的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积极筹建康复大学,成立尼山世界儒学中心,3所职业院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省部(局)共建13所高校,省市共建9所高校,5428家企业参与高校办学。
突出“扶优、扶强、扶特”,深化高校分类考核与分类管理改革,实施省属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和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改革,引导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
启动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双高”建设,支持3所驻鲁部属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分类支持省属高校建设15所左右的高水平大学、50个左右高水平学科,筑高峰、冲一流、强特色,着力破解山东高校“山多峰少”困境。
不断扩大“朋友圈”, 全球100个国家或地区与我省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3259对,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6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79个, 8所高校开展境外办学,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逐步扩大。
高校整体办学水平明显提升,先后获批国家一流专业点213个、一流本科课程204门,数量均居全国前列,涌现出一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的重大科研成果,其中山东理工大学毕玉遂团队“无氯氟聚氨酯新型化学发泡剂”专利技术卖出5.2亿价格,创造了全国单项专利许可的新纪录。
五、提质培优、增值赋能,职业教育“山东模式”初步定型
借部省共建国家职教创新发展高地建设东风,激活山东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一池春水”,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让学生成才有渠道。搭建“职教高考”、五年一贯制和专升本等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职业教育吸引力大幅提升。
让教育教学有标准。对接行业技术规范,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各学段标准,开发322个专业教学标准和147个中职、高职与应用型本科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实现产业链与教育链的有机融合。
让企业参与有动力。制定全国首个混合所有制办学文件,立项40个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拉动社会投入近百亿元。认定首批142家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职业院校与知名大企业建立校企命运共同体,把工厂建到校园里、课堂搬到车间去、专业长在产业上。近年来,山东省现代制造、养老服务、轨道交通等八个快速发展行业,70%以上的一线新增从业人员毕业于职业院校。
六、固本培元、强师惠师,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走向深入
坚持把教师作为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山东模式‘10条经验’”,被教育部在全国宣传推广。
师德素养更高。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位,大力加强师德教育,持续开展师德失范专项治理,积极倡树师德典型,全体教师在抗击疫情中展现了齐鲁师德风范,涌现出以伦学冬为代表的一批“齐鲁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
队伍结构更优。目前,全省共有教职工150.1万人,较2015年增加20.3万人。在126.9万专任教师中,幼儿园专科以上学历教师占80.9%,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教师占比均超过90%,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61.5%。近3年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教师4.3万人,首届毕业的2947名省属公费师范生全部充实到乡村学校,城乡师资配置进一步均衡。
改革激励更强。中小学(幼儿园)正、副高级岗位分别增设3万、1.4万个,高校正、副高级岗位分别增设0.96万、0.67万个,1.2万名中小学校长按职级发放薪酬,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逐年提高,教师潜心育人的热情更加高涨。
待遇保障更好。足额保障教师工资,班主任津贴提高至每月300元至1000元。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建成4万套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积极推行教师乘坐公交、地铁、游览景区等惠师举措,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制定实施教育“十四五”规划,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评价改革引领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努力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在全面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强国新征程中展现山东教育担当、作出山东教育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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